中共銅仁市委研究決定,面向貴州省公開選拔學校副縣級領導干部8名?,F(xiàn)公布如下:
一、公開選拔的職位及人數(shù)
1.中共銅仁市委黨校現(xiàn)代科技教研部主任1名;
2.中共銅仁市委黨校公共管理教研部主任1名;
3.中共銅仁市委黨校黨史黨建教研部主任1名;
4.中共銅仁市委黨校經濟管理教研部主任1名;
5.銅仁職業(yè)技術學院黨委辦公室副主任1名;
6.銅仁職業(yè)技術學院護理學院副院長1名;
7.銅仁廣播電視大學副校長1名;
8.貴州省思南中學副校長1名。
二、公開選拔的范圍和對象
貴州省黨政群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yè)在職人員。
三、報名資格條件
(一)資格條件。
1.應具備《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
2.黨政群機關工作人員現(xiàn)任正科級職務1年以上,或副科級職務4年以上。
3.事業(yè)單位管理人員應聘用在正科級崗位(七級管理崗位)1年以上,或副科級崗位(八級管理崗位)4年以上;專業(yè)技術人員取得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2年以上,或取得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4.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yè)的人員,須具有前述相當層次管理職務和相應任職年限。
現(xiàn)任職務相當于或高于所報考職位的職務層次,符合年齡、學歷及職位相關要求的也可報考。
5.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6.具有5年以上工齡,年齡45周歲以下。
7.身體健康。
8.符合所報職位要求。
9.計算年齡和任職的截止時間均為報名前一天。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
2.處于受黨紀、政紀處分所規(guī)定的影響期內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稱職(不合格)或基本稱職(基本合格)情況的。
5.其他不適宜提任縣級領導職務的情況。
四、公開選拔的程序
(一)組織報名。采取組織推薦和個人自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區(qū)(縣)黨委組織部負責本地報名人員的報名;市直單位報名人員到市公選辦報名;市外報名人員通過網上報名,也可直接到市公選辦報名。每位報名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為確保選拔質量,選拔職位與經資格審查合格的報名人數(shù)原則上應達到1:10。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市公選辦研究決定調整開考比例或取消選拔職位。對不能開考的職位,報名人員符合其他職位報考條件和資格的,可改報其他職位。
(二)資格審查。區(qū)(縣)黨委組織部對本地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后報市公選辦進行資格復審;市直和市外報名人員由市公選辦直接進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拔工作全過程。報名人員報考時提供虛假材料的,偽造、更改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考試中作弊的,以及在考察中進行非組織活動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參加公開選拔的資格。違紀的本市報名人員,除取消選拔資格外,還將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處理情況在市內主要媒體上公示并抄送所在單位。
(三)筆試。筆試主要測試應試人員對領導干部應具備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方法和專業(yè)知識的掌握程度,特別是運用理論、知識和方法分析解決領導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
按照擬選拔職位職數(shù)與面試人選1:5的比例,從筆試成績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入圍最后一名出現(xiàn)成績相同者一并列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