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筆試
筆試滿分為100分,考試科目為教育學(含教育政策法規(guī)及職業(yè)道德)和教育心理學,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兩科目成績按6:4的比例計入筆試總分。在考試題型上,客觀題約占70%,主觀題約占30%??荚嚂r間為150分鐘。筆試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共同組織實施,考試地點位于朝陽市城區(qū)內,具體的筆試日期和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閱卷結束后,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根據考試成績匯總分析,確定全市最低控制分數線,未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的考生,無面試資格。
(二)面試
在筆試達到全市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按照崗位招聘計劃數的1:2比例,依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確定參加面試的考生名單。最后一名面試人選的筆試成績如出現并列者,同時參加面試。崗位招聘計劃與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人數之比未達到1:2的,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全部參加面試。
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采取“試講”的形式進行,主要考查考生所報學科所必需的教學基本技能,60分為及格線,不及格者無聘用資格。面試工作由喀左縣教育局、人社局組織實施,面試地點位于喀左縣城內,具體的面試日期和地點另行通知。
考生的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5:5的比例計入總成績。筆試、面試和總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