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的眼睛是最重要的教學“工具”之一,教師與學生交往時,雙眼應(yīng)以祥和的目光注視著對方,這是一個相當重要的禮儀,這樣會讓學生覺得您為人正直,如果眼神飄浮不定,學生會覺得您缺乏可信度。
教師在交往中,特別是和學生的交往中,若想獲取成功,就要以期待的目光,注視著學生講話,面帶淺淡的微笑和不時的目光接觸,這種溫和而有效的方式,會營造出一種溫馨的氛圍。
一、教師的目光
教師在與學生、同事交流時,往往借助于目光傳遞教學信息,有人稱之為教師的眼語。眼語的構(gòu)成,一般涉及目光的角度、部位、時間、方式、變化等五個方面。
(一)目光的角度
在注視他人時,目光的角度在某種意義上意味著與交往對象的親疏遠近。注視他人的角度,通常有以下三種∶平視、仰視、俯視。
平視,即視線呈水平狀態(tài)的注視。一般適用于普遍場合的交流與對話,或者是身份、地位基本平等的人與人之間的交流。如教師同事之間的交談或者課題研討。
仰視,即主動居于低處,抬眼向上注視他人。它表示尊重、敬畏之意,適用于面對尊長之時。參加面試的人員,倘如碰到比較年長的評委,可以適當?shù)夭捎眠@種眼光,表示對評委的尊重。
俯視,即抬眼向下注視他人,一般用于身居高處之時。它可以對晚輩表示寬容、憐愛,也可表示對他人輕慢或者歧視。這種目光不宜多用,并且要慎用。教師在講課時,多處于位置比較高的講臺之上,不自覺地便成了俯視,一方面是觀察學生的方便,另一方面教師要學會利用俯視的目光建立自身的威信。
(二)注視的部位
在人際交往中目光所及之處,就是注意的部位。注視他人的部位不同,不僅說明自己的態(tài)度不同,也反映著雙方關(guān)系有所不同。教師在與同事走近之時,面試人員在初次見到評委之時,都要嚴格遵守目光注視的基本常識。例如,不宜“目中無人”,不宜過多地注視其頭、腿、腳部與手部。
通常允許注視他人的常規(guī)部位有以下幾處∶額頭、雙眼’、眼部至唇部、眼部至肩部等。如與學生談話時,眼睛注視對方雙眼到嘴巴的“三角區(q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