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2016年新疆教師招聘報考條件對漢語水平或普通話水平如何要求?
答:1.學前階段、特殊教育崗位要求:母語為漢語報考人員的普通話水平須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母語為非漢語報考人員的漢語水平須達到MHK三級乙等及以上水平。
2.小學、初中階段崗位要求:母語為漢語報考人員,普通話水平須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報考“漢語文”學科人員,普通話水平須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母語為非漢語報考人員,MHK等級水平須達到三級乙等及以上,報考“漢語”學科人員,MHK等級水平須達到三級甲等及以上。
3.普通高中階段崗位要求:母語為漢語報考人員,普通話水平須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報考“漢語文”學科人員,普通話水平須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母語為非漢語報考人員,MHK等級水平達到三級甲等及以上,報考“漢語”學科人員,MHK等級水平須達到四級乙等及以上。
對內(nèi)地普通高校的新疆少數(shù)民族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的MHK等級水平不作要求,但是如果通過考試,并在2016年9月正式上崗任教后,必須在上崗一年內(nèi)取得招聘崗位規(guī)定的MHK等級證書。報考族別條件為漢族的招聘崗位,民考漢考生和母語為漢語的少數(shù)民族考生可以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