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課程
6.1 學習目標
1.掌握課程的一般概念、含義和基本內(nèi)容;
2.掌握課程的分類標準;
3.了解制約課程的三大因素;
4.掌握課程目標與教育目的、培養(yǎng)目標、教學目標之間的關系;
5.掌握課程目標的依據(jù);
6.掌握課程實際的概念和意義;
7.了解課程文件的三個層次;
8.掌握教學計劃的概念、基本特征、構成;
(3)課程兼有計劃、途徑、標準的含義
2.課程的分類
(1)根據(jù)課程任務,可分為基礎型課程、拓展型課程、研究型課程
①基礎型課程:是一種注重學生基礎學力的培養(yǎng)的課程。
②拓展型課程:是一種注重拓展學生知識與能力的課程。
③研究型課程:是一種注重培養(yǎng)學生的探究態(tài)度與能力的課程。
(2)根據(jù)課程制定者或管理層次,可分為國家課程、地方課程、學校課程
①國家課程:是由中央教育行政機構編制和審定的課程。
②地方課程:是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教育行政機構和教育科研機構編訂的課程。
③學校課程:是根據(jù)本校學生的需求開發(fā)的課程。
3.制約課程的主要因素
(1)一定歷史時期社會發(fā)展的要求及提供的可能
(2)一定時代人類文化及科學技術發(fā)展水平
(3)學生的年齡特征、知識、能力基礎及其可接受性
(4)課程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