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2012年磐安縣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規(guī)定,因部分職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shù)不足招聘職位名額3倍,現(xiàn)予以相應核減或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具體職位如下:
主管部門 | 招聘單位 | 招聘職位(專業(yè)) | 招聘 計劃數(shù) | 資格審查合格人數(shù) | 備注 |
文廣新局 | 文化館 | 戲曲 | 1 | 0 | 取消該職位 |
人口和計劃生育局 | 計劃生育宣傳技術指導站 | 臨床醫(yī)學 | 1 | 2 | 取消該職位 |
審計局 | 基本建設投資審價中心 | 基建審計 | 2 | 4 | 核減1名 |
交通局 | 公路管理段 | 工程技術 | 3 | 4 | 核減2名 |
交通工程質(zhì)量安全監(jiān)督站 | 工程技術 | 2 | 3 | 核減1名 | |
鄉(xiāng)鎮(zhèn)機關 | 綜合管理(面向優(yōu)秀村干部) | 2 | 3 | 核減1名 |
報考職位取消與資格審查未通過考生允許改報,請于2012年10月17日前到縣人力社保局四樓公務員管理科進行職位改報,逾期未進行改報作放棄處理,聯(lián)系電話:84662046。
中共磐安縣委組織部
磐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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