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東南州2022年統(tǒng)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
公務員(人民警察)、基層黨政機關選調生現(xiàn)場資格復審公告
貴州省2022年統(tǒng)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基層黨政機關選調生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已公布。根據《貴州省2022年省、市、縣、鄉(xiāng)四級機關統(tǒng)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公告》《貴州省2022年公開選調高校優(yōu)秀畢業(yè)生到基層工作公告》(以下統(tǒng)稱《招錄公告》)有關規(guī)定,為做好我州2022年統(tǒng)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和基層黨政機關選調生現(xiàn)場資格復審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本次現(xiàn)場資格復審工作在州委組織部的統(tǒng)一領導下,按照分級負責原則,采取現(xiàn)場審查方式進行。由各縣(市)黨委組織部及有關招錄單位具體組織實施。
二、現(xiàn)場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復審時間:2022年7月27日至29日(8:30-17:30)
遞補復審時間:2022年7月30日至31日(8:30-17:30)
審核地點:詳見黔東南州2022年統(tǒng)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現(xiàn)場資格復審地點、咨詢電話一覽表(附件1);黔東南州2022年統(tǒng)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人民警察現(xiàn)場資格復審地點、咨詢電話一覽表(附件2);黔東南州2022年基層黨政機關選調生現(xiàn)場資格復審地點、咨詢電話一覽表(附件3)。
報考基層法院系統(tǒng)、基層檢察院系統(tǒng)選調生的現(xiàn)場資格審查工作由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負責組織實施,請考生關注省級相關網站發(fā)布的現(xiàn)場資格復審公告。
三、現(xiàn)場資格復審對象
資格復審對象為達到筆試環(huán)節(jié)最低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中,依據筆試成績加上加分后,從高到低按職位資格復審人數與招錄計劃數3:1比例以內(含3:1)的人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加上加分后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附件4、附件5、附件6。
四、現(xiàn)場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一)資格復審人員須按照《招錄公告》的規(guī)定提供相關材料,所需材料可參考《貴州省2022年省、市、縣、鄉(xiāng)四級機關統(tǒng)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報考指南》(https://www.gzzzb.gov.cn)。在資格復審期間,考生登陸貴州省人事考試信息網(pta.guizhou.gov.cn)自行打印報名信息表。
(二)各縣(市)黨委組織部及有關招錄單位必須嚴格按照《招錄公告》的規(guī)定,對照招錄職位要求的學歷、專業(yè)及其他報考條件進行審查。如因現(xiàn)場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人員,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該職位空缺人數在遞補復審期內按筆試成績加上加分由高到低依次遞補,州委組織部不再另發(fā)遞補復審公告。經資格復審,復審合格人數與招錄計劃數達不到要求的,按規(guī)定減少或取消招錄計劃。
(三)各招錄單位須主動與資格復審人員聯(lián)系并做好聯(lián)系情況記錄備查。資格復審人員須關注現(xiàn)場資格復審相關公告,如因未及時查閱公告或錯填聯(lián)系電話、關閉手機、更換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lián)系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招錄單位24小時內無法聯(lián)系到資格復審遞補人員的,視為遞補人員自動放棄。資格復審人員放棄資格復審的,應向招錄機關提交書面聲明;對未提交書面聲明的,招錄機關應做好記錄。
(四)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必須親筆簽署《貴州省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報考承諾書》(附件9)。資格復審人員故意隱瞞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進入下一個環(huán)節(jié)的資格。
五、現(xiàn)場資格復審需提交的資料
(一)公務員(人民警察)現(xiàn)場資格復審需提交的資料: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從網上報名信息系統(tǒng)打印的《報名信息表》(一式二份,審核后一份報考人員持有,一份留存審核單位)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如:學位證、基層工作年限證明、職業(yè)資格證等),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
2022屆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可憑就業(yè)推薦表或學校證明參加資格復審。學校證明需包含學歷、專業(yè)、是否準予畢業(yè)、是否定向生或委培生等信息,并簽署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交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的承諾書(附件8)。留學回國人員除需提供《招錄公告》中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教育部門認證的國外(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留學歸國人員證明。持“雙學位”、“輔修專業(yè)證書”的報考人員使用“第二學位”或“輔修專業(yè)”畢業(yè)(學位)報考的,需提供學信網或學位網登記的輔修專業(yè)學籍、學歷、學位等相關信息資料。
此外,下列人員還須提供以下材料:
(1)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工作的在職在崗人員須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同意報考證明;中、小學教師須提供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證明。同意報考證明需明確表述同意該考生報考并在該考生被錄用后按有關規(guī)定、程序辦理人事手續(xù)。
報名時有工作單位,資格復審時已離職的需要提供離職證明。報名時沒有工作單位,資格復審時有工作單位的需要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2)報考定向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三支一扶計劃”人員提供《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
(3)報考定向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社區(qū))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人員提供服務地縣級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基層項目身份證明”。
(4)報考定向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提供“全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發(fā)放的《志愿服務證》(證上需有各縣項目辦考核合格的證明)。
(5)報考定向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提供《貴州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聘用合同書》。
(6)報考定向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高校畢業(yè)生退役軍人提供退伍(轉業(yè))證。
(7)報考本縣定向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貴州省鄉(xiāng)村振興三類縣中的66個脫貧縣的鄉(xiāng)(鎮(zhèn)、街道)工作的在編在崗事業(yè)人員提供所屬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工)委出具的工作滿3周年證明及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8)報考本縣定向招錄優(yōu)秀村(社區(qū))干部職位的貴州省鄉(xiāng)村振興三類縣中的66個脫貧縣在職的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副書記或村(社區(qū))主任、副主任提供所屬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工)委出具的任職滿3周年及同意報考證明。
(9)報考駐村所在縣定向招錄優(yōu)秀村(社區(qū))干部職位的貴州省各地各單位黨委(黨組)選派的同步小康駐村工作隊或鄉(xiāng)村振興駐村工作隊擔任或曾擔任第一書記或工作隊員的人員提供駐村所在縣(市、區(qū))黨委組織部門出具的任職連續(xù)滿2周年證明及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10)報考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專職人民武裝干部職位的退役軍人提供退伍(轉業(yè))證。
(11)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層次人員、“基層服務項目人員”職位可不提供戶口簿,其他人員須提供戶口薄原件及復印件。
戶籍已遷往外省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層次本省生源考生可不提供生源地證明。非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層次且戶籍不在貴州的本省生源考生,須提供記載有本人戶籍遷移信息的本省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如不能提供記載有本人戶籍遷移信息的本省戶口簿的考生,則須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生源地公安機關戶籍部門出具的貴州省生源地證明材料。
其中限“本縣戶籍(生源)”職位按照招錄單位要求另行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12)報考職位要求中共黨員的,考生須提供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出具的證明材料。
(13)本人不能參加現(xiàn)場資格復審的,可委托他人代審,代審人攜帶雙方身份證原件、復印件、考生資格復審所需材料及考生簽署的承諾書參加現(xiàn)場資格復審。其中需要考生本人簽字并蓋手印的材料必須由考生本人簽字蓋手印,不能由代理人代簽(蓋)。
(14)其他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
(二)基層黨政機關選調生現(xiàn)場資格復審需要提交的資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從網上報名信息系統(tǒng)打印的《報名信息表》(一式二份,審核后一份報考人員持有,一份留存審核單位)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張。
(2)符合《招錄公告》規(guī)定的2021年畢業(yè)的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畢業(yè)生,須提供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符合《招錄公告》規(guī)定的2022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就業(yè)推薦表》或學校證明參加資格審查。學校證明需包含學歷、專業(yè)、是否準予畢業(yè)、是否定向生或委培生等信息;2022年省外普通高校列入國家統(tǒng)招計劃的應屆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畢業(yè)生(省外“雙一流”建設高校除外),須提供記載有本人戶籍遷移信息的本省戶籍證明1份,不能提供的則須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生源地公安機關戶籍部門出具的貴州生源地證明材料。沒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的考生須簽署承諾書(附件8),于2022年12月31日前提交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留學歸國人員須提供國家教育部門認證的學歷和學位認證書、留學歸國人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報考“基層服務項目”的考生,需提供“基層服務項目證書”或縣級主管部門出具的基層服務項目身份證明。同時需提供報考職位要求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必須具有服務單位、服務年限、服務期的起止時間、服務期內考核情況等內容。是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的,需提供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出具的證明材料,非中共黨員“基層服務項目”的考生,須提供正式當選村委會主任或副主任的證書原件,并提交加蓋有所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工)委和縣(市)黨委組織部印章的復印件1份。
(4)退役大學生士兵需提供退伍證和生源地或兵源地為貴州省的證明材料。
(5)“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畢業(yè)”的考生,是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的,需提供本人黨組織關系所在院校黨委或黨委組織部,或縣(市)黨委組織部出具的證明材料原件1份。證明材料內容包含本人姓名、出生年月、畢業(yè)院校、所學專業(yè)、入黨時間、現(xiàn)黨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等信息。非中共黨員的,需提供擔任班級(團支部)委員及以上職務或學校、院系學生會(團委)干部且任職1學年以上;校級及以上獎學金;院系級及以上表彰其中一項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6)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在職在崗人員需持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同意報考證明。中、小學教師還需持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證明(附件7)。
(7)本人不能參加現(xiàn)場資格審查的,可委托他人代審,代審人攜帶雙方身份證原件、復印件、考生資格審查所需材料及考生簽署的承諾書參加現(xiàn)場資格審查。其中需要考生本人簽字并蓋手印的材料必須由考生本人簽字蓋手印,不能由代理人代簽(蓋)。
(8)其他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
六、有關事項
(一)黔東南州2022年統(tǒng)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選調生的面試時間定于2022年8月6日、7日進行,體能測評時間定于8月7日進行(僅限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體檢時間定于8月9日進行,請考生提前做好準備。面試、體能測評、體檢具體事項另行公告。有關環(huán)節(jié)工作時間如有調整,公務員主管部門將在“黔東南州人民政府網(http://www.qdn.gov.cn/)”上發(fā)布相關信息,請廣大考生及時到官方網站查閱公告、公示。
(二)州委組織部發(fā)布的各環(huán)節(jié)招錄信息,如面試、體能測評、體檢等相關事宜內容都將在“黔東南州人民政府網(http://www.qdn.gov.cn/)”上進行公布,進入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須及時關注相關公告,并保持通訊暢通,如因未閱讀公告或錯填聯(lián)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換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lián)系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同時,我州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任何形式的面試培訓班、輔導班,請廣大考生不要受虛假信息的影響,以免上當受騙。
(三)現(xiàn)場資格復審工作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jiān)督。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錄過程??忌凸ぷ魅藛T要嚴格遵守《招錄公告》和有關規(guī)章制度,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和我省相關規(guī)定處理。
聯(lián)系電話:0855-8256229(中共黔東南州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
附件:
1.黔東南州2022年統(tǒng)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現(xiàn)場資格復審地點、咨詢電話一覽表.xlsx
2.黔東南州2022年統(tǒng)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人民警察現(xiàn)場資格復審地點、咨詢電話一覽表.xlsx
3.黔東南州2022年基層黨政機關選調生現(xiàn)場資格復審地點、咨詢電話一覽表.xlsx
4.黔東南州2022年公務員職位現(xiàn)場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x
5.黔東南州2022年人民警察職位現(xiàn)場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x
6.黔東南州2022年基層黨政機關選調生現(xiàn)場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x
文章來源:http://www.qdn.gov.cn/xwzx_5871605/tzgg_5871613/gstg_5871614/202207/t20220726_757351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