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塔里木大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實驗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教輔隊伍建設,塔里木大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實驗人員23名,崗位性質為同工同酬編外聘用人員。具體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政治過硬、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的原則,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
二、招聘計劃及崗位
根據學校事業(yè)發(fā)展需要,塔里木大學2021年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實驗人員23名。招聘崗位詳見《2021年塔里木大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實驗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要求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普通高校應屆及往屆畢業(yè)生。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良好的身體條件。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yè)、學歷條件。
5.符合招聘崗位年齡要求。其中,35周歲及以下,即1986年7月15日及以后出生;30周歲以下,即1991年7月15日及以后出生。
6.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2.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3.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4.在公務員、事業(yè)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
5.已在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yè)單位的在編在冊正式工作人員,單位不同意與應聘人員解除人事關系(聘用合同關系)的。
6.本年度已考取國家統(tǒng)招博士及疆內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不在此次招聘范圍內。
7.除2021年應屆畢業(yè)生外,高校在讀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
8.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政策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工作安排
(一)報名
報名時間: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15日。
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應聘人員填寫《2021年塔里木大學公開招聘實驗人員報名表》,將《報名表》、個人簡歷及報名材料打包發(fā)送至招聘郵箱(郵件主題命名為:姓名+報考單位+報考崗位),并電話聯(lián)系相關老師確認。
所提供材料:
1.個人簡歷、身份證掃描件;
2.《2021年塔里木大學公開招聘實驗人員報名表》(附件2);
3.所有學歷和學位證書掃描件(均需提供學信網、學位網查詢結果);
4.各類資格證書掃描件;
5.在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yè)單位工作的,需提供現(xiàn)工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應聘人員需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如發(fā)現(xiàn)有弄虛作假行為,立即取消報考資格。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將在塔里木大學教師工作部(人事處)網站公布,請應聘者及時關注。
(三)考試
1.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崗位
采取面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法擇優(yōu)聘用,不設開考比例要求。
2.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崗位
按照1:3設筆試開考比例,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根據崗位報名情況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筆試主要考察時事政治、師德師風規(guī)范、高等教育法規(guī)、高等教育學常識、高等教育心理學常識及塔里木大學校情。
面試主要考查應聘人員的基本素質、專業(yè)知識和實驗操作技能等。面試采用百分制,按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
(四)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按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等相關規(guī)定。
1.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集中,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體檢資格。
2.體檢費用應聘人員自理。
3.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體檢不合格的,可進行一次復查,費用自理。因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等原因造成空缺崗位的,可根據情況,從進入該崗位考核范圍的其他人員中依次遞補。
(五)考察
各學院組成考察工作小組,負責對本單位考察人選進行考察??疾靸热葜饕獞溉藛T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及家庭社會關系等方面的情況。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在黨委教師工作部(人事處)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經審批后,由黨委教師工作部(人事處)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員在單位服務期限不少于3年(含試用期)。按同工同酬享受編外人員待遇。首聘3年期滿,考核優(yōu)秀優(yōu)先轉為學校人員總量(編制)內人員。
2021年應屆畢業(yè)生截至2021年8月15日,未能提供崗位所需畢業(yè)證、學位證的或證書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監(jiān)督
塔里木大學紀檢監(jiān)察機關對招聘工作進行全過程監(jiān)督。
監(jiān)督電話:0997-4680965
六、其他事宜
未盡事宜或者因特殊情況需要臨時變更的相關事宜,將及時在黨委教師工作部(人事處)網站公布。
七、聯(lián)系方式
招聘政策咨詢:0997-4682862(魯老師)
附件:1.2021年塔里木大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實驗人員崗位計劃表
塔里木大學
2021年7月15日
來源:https://rsc.taru.edu.cn/info/11135/27138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