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2018年浙江省省、市兩級機關面向基層公開遴選優(yōu)秀公務員公告》有關規(guī)定,經(jīng)公開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決定擬錄用應巧玲為麗水市建筑安全生產(chǎn)監(jiān)督管理辦公室科員,現(xiàn)予以公示,征求廣大干部、群眾的意見,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反映問題必須在公示期限內(nèi),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的形式,向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麗水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反映公示對象存在的問題。以單位名義反映問題的應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問題的提倡署報本人真實姓名。
二、反映問題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反對借機誹謗誣告。
三、公示時間從2018年4月24日至4月28日止,共5工作日。
四、公示受理電話:
麗水市人力社保局公管處:0578-2091988;
麗水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0578-2016258、2106226。
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麗水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