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考試中心根據(jù)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標準,制定各科考試大綱。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大綱規(guī)定了考試內(nèi)容和要求、試卷結構、題型示例等,是考生學習和考試命題的依據(jù)。
筆試考試大綱分為三類:
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大綱(2科):
《綜合素質考試大綱》、《保教知識與能力考試大綱》
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大綱(2科):
《綜合素質考試大綱》、《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考試大綱》
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大綱(15科)有新增科目:
《綜合素質考試大綱》、《教育知識與能力考試大綱》
《語文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等13科;
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大綱(15科)有新增科目:
《綜合素質考試大綱》、《教育知識與能力考試大綱》、
《語文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等13科;
其中,初級中學和高級中學的《綜合素質考試大綱》和《教育知識與能力考試大綱》是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