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體檢結論
根據(jù)《湖南省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及有關規(guī)定,2017年湘西自治州考試錄用選調生、高層次公務員和法檢工作人員體檢已結束。現(xiàn)將“四項目人員”選調生、高層次公務員和法檢工作人員體檢結論進行公告。若有疑問請及時與州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辦聯(lián)系(0743—8239864)。
體檢結論為不合格的考生,可以在公告之日起7日內(截止到7月17日下午5:30)向組織實施體檢的州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辦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僅限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復檢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二、考察安排
“四項目人員”選調生、高層次公務員和法檢工作人員體檢合格人員考察工作于2017年7月31日之前完成,考察參照湘人社廳發(fā)〔2012〕2號文件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執(zhí)行。
(一)考察內容和方式
考察對象應當具有良好的品行,自覺遵守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guī),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考察不合格:
1.有嚴重違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行為;
2.受到開除黨、團籍處分的,在高校學習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
3.曾受過勞動教養(yǎng);
4.受處分不宜擔任國家公務員;
5.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
6.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組織或者參加罷工;
7.玩忽職守,貽誤工作,造成重大損失或惡劣影響;
8.弄虛作假,誤導、欺騙領導和公眾;
9.貪污、行賄、受賄,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
10.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11.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12.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
13.違反職業(yè)道德、社會公德;
14.有不宜錄用為國家公務員的其他情形。
考察組要認真查閱考察對象檔案,聽取所在單位、社區(qū)或學校等有關方面意見,實事求是地準確掌握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情況,全面、客觀、公正地予以評價??疾旌?,各考察組應對每位考察對象寫出書面考察意見,并由考察組成員簽字。經考察不合格的,不予錄用。
(二)考察材料要求
考察材料的內容包括:
1.考察的時間和方式;
2.考察對象基本情況: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文化程度,工作或學習單位,自上大學以來的簡歷;
3.現(xiàn)實表現(xiàn)情況;
4.需要說明的問題(附有關證明材料);
5.考察意見及結論(結論分為“合格”、“不合格”兩個等次)。
考察材料一式5份,考察工作結束后報用人主管部門。
(三)考察工作紀律
考察組成員應遵守以下紀律:
1.清正廉潔,不得借考察之機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宴請;
2.尊重事實,不因個人印象影響考察結果;
3.堅持集體研究,不得以個人意見代替考察組意見;
4.保守工作秘密。
湘西自治州委組織部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