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yōu)化市紀委派駐紀檢組干部隊伍結構,根據(jù)《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中組發(fā)〔2013〕3號)和《重慶市公開遴選公務員暫行辦法》(渝人社發(fā)〔2012〕24號)有關規(guī)定,經市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開展市紀委派駐紀檢組2017年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F(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開遴選崗位及名額
本次計劃遴選公務員31名,具體崗位詳見《中共重慶市紀委派駐紀檢組2017年公開遴選公務員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遴選崗位表》)。
二、公開遴選對象和條件
(一)遴選對象
重慶市轄區(qū)內已進行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并已滿本地區(qū)或本單位約定服務期限的正科級及其以下職務層次人員。
其中,駐市公安局紀檢組遴選崗位報考人員必須為各公安分局、市公安局各直屬單位(不含邊消警)的在編在崗民警。
(二)遴選條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實績突出,清正廉潔;
2. 中國共產黨黨員(含預備黨員);
3. 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4. 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5.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教育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取學士及以上學位;
6. 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7. 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8. 具備遴選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遴選崗位表》。其中,相關工作經歷可累計計算。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即具有區(qū)縣(自治縣)、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政機關,村(社區(qū))黨組織或村(居)委會,以及各類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工作經歷(市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不在此列)。軍隊轉業(yè)干部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高校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此次遴選:
1. 尚在試用期的;
2. 按照相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約定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如果考生所在區(qū)縣(自治縣)、部門或機關沒有規(guī)定最低服務年限的,則考生須在現(xiàn)所在單位工作2年以上才能報考;
3. 曾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 重要公務尚未處理完畢,須由本人繼續(xù)處理的;
5. 近3年內參加市級部門遴選,在進入面試后放棄的;
6. 直系親屬為市紀委機關(含編制在市紀委機關的市委巡視機構)及派駐紀檢組在編在崗干部的;
7. 法律、法規(guī)及黨紀政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基層工作經歷、年齡、現(xiàn)單位工作年限等計算均截至2017年3月31日。
三、公開遴選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 提交報考申請。即日起,考生可登陸“風正巴渝網、重慶領導干部考試網、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查看遴選簡章。報名采取網絡方式,報考人員于2017年3月19日10:00至2017年3月26日17:00,登錄重慶領導干部考試網(http://www.cqleaders.com)網上報名系統(tǒng),按照要求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并應按照誠信承諾書要求,如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的各項內容并上傳電子照片(免冠登記照,jpg格式,20kb以下),準確記住報名序號(報名序號用于再次登錄報名系統(tǒng)、下載打印準考證和資格審查表、成績查詢等)。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遴選資格。
2. 資格初審。市紀委根據(jù)報考人員在網上填報的信息,對照報考條件,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報考人員報名后2日內提出初審意見。
3. 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填報報名信息后2日內登錄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如因填報信息錯誤未審核通過的,可在2017年3月28日17:00前進行修改,重新提交報考申請。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得參加考試。報考人員應慎重選擇報考崗位,一經資格初審通過,不得自行更改報考崗位。報考人員如對資格初審結果有疑問,可向市紀委咨詢。
4. 網上繳費。報考人員資格初審合格后,于2017年3月29日17:00前在網上支付筆試費用(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確認參考。未在規(guī)定時間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參考。
5. 公布報名情況。2017年3月30日,在重慶領導干部考試網公布報名情況。各崗位網上資格初審合格人數(shù)與該崗位遴選名額的比例不低于3:1,達不到該比例的,由市紀委研究決定是否減少或取消遴選名額。若取消該崗位遴選計劃,報考該崗位人員如符合報考其它崗位條件,經本人申請,市紀委審核同意,可改報其它崗位,不改報其它崗位的,退還筆試費用。
6. 打印準考證。繳費成功的考生,于2017年3月31日10:00至開考前登錄重慶領導干部考試網報名系統(tǒng)打印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保證字跡、照片清晰)。準考證是報考人員參加筆試、資格復審、面試和體檢的必備證件之一,未按要求打印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自負。
(二)筆試
筆試分為《綜合知識測試》和《崗位業(yè)務水平測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分值均為100分,60分以上為合格,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下一遴選程序。報考人員應按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筆試。參加筆試時,必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
1. 《綜合知識測試》
《綜合知識測試》時間為2017年4月2日上午(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2. 《崗位業(yè)務水平測試》
《崗位業(yè)務水平測試》設置情況詳見《遴選崗位表》。崗位業(yè)務水平測試時間為2017年4月2日下午(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3. 筆試成績計算方法
筆試成績=《綜合知識測試》成績×50%+《崗位業(yè)務水平測試》成績×50%。
4. 筆試成績查詢
報考人員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重慶領導干部考試網查詢筆試成績(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三)資格復審
在報考同一崗位的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筆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以3:1的比例依次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成績相同者均進入資格復審程序。達不到相應比例的,由市紀委研究決定是否減少或取消遴選名額。
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持《中共重慶市紀委派駐紀檢組2017年公開遴選公務員資格復審表》(附件2,以下簡稱《資格復審表》)原件和準考證、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具體工作崗位經歷證明、現(xiàn)所在單位出具的有關工作年限及約定服務期限證明材料及報考崗位要求的其它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本人因故不能到場接受資格復審的,可書面委托他人辦理資格復審相關事宜,被委托人須提供自己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出現(xiàn)資格復審不合格人員時,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若遞補人員筆試成績出現(xiàn)并列的,則按《崗位業(yè)務水平測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若《崗位業(yè)務水平測試》成績出現(xiàn)并列時,則并列人員均進入資格復審。遞補人員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上述要求持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接受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結束后,公布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
(四)面試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參加面試,面試成績總分100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考生在進入面試后的各環(huán)節(jié)無故放棄遴選資格的,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記入考生誠信檔案。
(五)體檢
在報考同一崗位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按照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由高到低的順序(總成績不得低于60分),以2: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出現(xiàn)放棄體檢資格的情況時,按照該崗位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最后一名成績相同時,成績相同者均參加體檢。達不到2:1的,由市紀委研究決定是否減少或取消遴選名額。
體檢在市紀委指定體檢機構進行,體檢參照《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慶市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重慶市公務員局轉發(fā)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渝人社發(fā)〔2017〕46號)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出現(xiàn)體檢不合格的情況時,按照該崗位總成績(總成績不得低于60分)排名依次遞補,最后一名成績相同時,成績相同者均參加體檢。體檢合格人員達不到2:1的,由市紀委研究決定是否減少或取消遴選名額。
(六)考察
在體檢合格人員中,由市紀委對其德、能、勤、績、廉等現(xiàn)實表現(xiàn)情況進行考察。出現(xiàn)考察不合格時,由市紀委研究決定是否遞補。
(七)確定遴選人員和公示
根據(jù)考察情況以1:1的比例確定擬遴選人員,分別在市紀委和擬遴選人員所在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
(八)試用期
對公示期間無異議的擬遴選人員,由市紀委對其進行為期半年的試用。試用期滿,經考察考核合格并報市紀委常委會同意后,辦理調動手續(x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遴選資格,退回原單位工作。
本公告由中共重慶市紀委負責解釋。
聯(lián)系電話:6389947200、63896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