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結合我縣實際,經研究,共青團延津縣委決定面向全縣選調2名工作人員。具體選調方法如下:
一、選調條件
(一)中共黨員或共青團員;
(二)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較強的事業(yè)心、責任感和吃苦奉獻精神,有較強的文字綜合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
(三)延津縣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已過試用期);
(四)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萍耙陨蠈W歷;
(五)年齡28歲左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七)現所在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
(八)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處分期限的;
2、受過刑事處罰的;
3、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的;
4、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未滿最低服務工作年限的。
二、選調程序和時間安排
(一)報名時間:3月20日--3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二)報名地點:延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永安大道)。
(三)報名須知:現場填寫《報名登記表》,攜帶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5張(同底版)。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有效。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由共青團延津縣委選調機關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四)資格審查:按照“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
(五)筆試:筆試內容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調查研究和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分值100分。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人數1︰1的比例確定為考察對象(末位成績相同者,采取加筆試的方式確定考察對象)。
筆試具體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請保持通訊暢通。
(六)組織考察:由團縣委和縣委組織部組成考察組,對考察人選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yè)務素質與公開選調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考察結束后,根據綜合考察情況和職位需求,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擇優(yōu)提出擬選調人選,筆試成績作為最后確定選調人員的重要依據,具有團組織工作經驗的優(yōu)先考慮。
(七)確定人選:依據成績、根據考察情況確定擬選調人員。對擬選調人員,從正式選用之日起試用6個月。試用期滿后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辦理正式調入手續(xù)。
三、其他事項
(一)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
(二)凡發(fā)現弄虛作假和考試舞弊者,一律取消選調資格并通報。
(三)各鄉(xiāng)(鎮(zhèn))、縣直各單位要積極配合此項工作,鼓勵引導本單位符合條件的人員積極報考。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團縣委選調辦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團縣委 張富民:0373—7627720
共青團延津縣委選調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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