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省第九次黨代會和市第三次黨代會精神,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培養(yǎng)選拔優(yōu)秀年輕干部力度,拓寬選人用人視野,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促使優(yōu)秀年輕干部脫穎而出。按照省委組織部競爭性選拔處、科級領導干部的統(tǒng)一部署,今年我市將競爭性選拔處級領導干部10名,科級領導干部19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拔職位和職位要求
(一)選拔職位
1、普洱市副處級領導干部職位(10個)
不定職位競爭性選拔副處級領導干部10名,選拔結果出來后,再統(tǒng)籌安排職位。
2、普洱市鄉(xiāng)鎮(zhèn)黨政正職職位(10個)
不定職位競爭性選拔10名鄉(xiāng)鎮(zhèn)黨政正職。
3、普洱市鄉(xiāng)鎮(zhèn)黨政副職職位(103個)
不定職位競爭性選拔103名鄉(xiāng)鎮(zhèn)黨政副職(掛職兩年)。
普洱市十縣(區(qū))競爭性選拔正科級領導干部職位1個、副科級領導干部職位80個(選拔職位附后)。
(二)職位要求
政治素質好,能牢固樹立科學發(fā)展觀和正確政績觀;善于學習,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理論基礎和政策理論水平;思想解放、工作務實,有較強的開拓創(chuàng)新精神和組織協調能力;深入基層,善于調查研究,作風深入扎實;密切聯系群眾,具有做好新形勢下群眾工作和處理復雜矛盾的能力。
二、選拔范圍和資格條件
(一)選拔范圍
在普洱市鄉(xiāng)鎮(zhèn)(含)以上黨政群機關、事業(yè)單位和國有企業(yè)(含中央、省駐普單位)中符合選拔職位基本條件、資格和職位要求的干部、企業(yè)經營管理者中競爭性選拔。
(二)條件資格
參加競爭性選拔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干部任用條例》中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符合報考職位的職位要求,并同時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報考副處級職位的,須任正科級職務(含非領導職務)滿1年以上(2011年2月28日以前任職);或擔任副科級職務(含非領導職務)滿4年以上(2008年2月28日以前任職);或擔任正科級職務不滿1年,但擔任正科、副科級職務累計滿4年。年齡在32周歲以下(1980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少數民族學歷可放寬至大學??埔陨稀I硇慕】?。
2、報考鄉(xiāng)鎮(zhèn)黨政正職職位的,須擔任副科級職務(含非領導職務)滿1年;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少數民族學歷可放寬至大學??埔陨?;身心健康。
3、報考鄉(xiāng)鎮(zhèn)黨政副職(掛職)職位的,須擔任科員滿1年或是全省統(tǒng)一選聘且已進入鄉(xiāng)鎮(zhèn)黨委班子及考錄到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的大學生村官;年齡在27周歲以下(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少數民族學歷可放寬至大學??埔陨希簧硇慕】?。
在國有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工作的報名人員,應當具備與所報考職位要求相當的資格。
各縣(區(qū))競爭性選拔的科級領導職位的資格條件詳見各縣(區(qū))公告。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受理報名
1、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
2、處于黨紀、政紀處分所規(guī)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內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
5、其他不宜報考的。
三、工作程序
競爭性選拔工作按照發(fā)布公告、報名和資格審查、筆試、面試、組織考察、決定任用的程序進行。同時設立監(jiān)督電話,實行全程監(jiān)督。
(一)發(fā)布公告
市競爭性選拔領導干部領導小組辦公室3月15日在市級媒體發(fā)布(普洱日報、普洱黨建網、普洱新聞網)公告,向社會公布競爭性選拔的職位、職數、報名條件和方式方法等。各縣(區(qū))競爭性選拔的職位,由各縣(區(qū))委組織部同時在當地主要媒體發(fā)布公告。
(二)報名和資格初審
報名時間從3月15日開始至3月25日結束。市委組織部競爭性選拔的10名副處級領導干部、10名鄉(xiāng)鎮(zhèn)黨政正職、103名鄉(xiāng)鎮(zhèn)黨政副職(掛職)報名由市委組織部負責,各縣(區(qū))競爭性選拔的科級領導干部報名由各縣(區(qū))委組織部負責。
市委組織部競爭性選拔的副處級、正科級、副科級領導干部,在各縣(區(qū))、市直各單位(含中央、省駐普單位)設置報名點,負責報名登記、資格初審、匯總上報等工作。
每人只能根據公布的職位和相應條件,選擇一個職位填報。報考人員報名時須填寫《普洱市2012年競爭性選拔領導干部報名登記表》(在普洱黨建網、普洱新聞網下載),并提供以下材料:
1、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任職通知或職務聘書原件和復印件;
4、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
在個人報名的基礎上,由報考人員所在縣(區(qū))委組織部或市直各單位(含中央、省駐普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對其進行資格初審。報名人員須如實申報和填寫本人有關情況,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三)資格復審
各縣(區(qū))委組織部和市直各單位要做好報考人員的登記、證件查驗、資格初審和報名資料的匯總上報等工作,對報考人員填寫的《報名登記表》和各種證明材料,要認真查閱干部人事檔案,嚴格審核把關,提出意見并加蓋公章,于3月26日前,將報考市委組織部競爭性選拔副處、正科、副科級領導職位的相關材料送市競爭性選拔領導干部領導小組辦公室復審。合格者由市競爭性選拔領導干部領導小組辦公室發(fā)給準考證。報考縣(區(qū))科級職位的,由各縣(區(qū))委組織部匯總復審,合格者發(fā)給準考證。
根據省委組織部《關于2012年州市、縣競爭性選拔處、科級領導干部有關事項的通知》(云組電明〔2012〕16號)規(guī)定,經資格復審合格參加筆試的人數與選拔職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1。凡獲準參加筆試的人數不足8人的職位,該職位不再進行競爭性選拔,報考人員可改報其他競爭性選拔的職位。
(四)筆試
筆試定于4月上旬舉行(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筆試以中共中央組織部《黨政領導干部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考試大綱》為依據,主要測試應試者勝任選拔職位應具備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方法和專業(yè)知識的掌握程度,特別是運用有關理論、知識和方法分析解決領導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
處、科級職位筆試按職位類別進行,評卷由省競爭性選拔領導干部領導小組辦公室統(tǒng)一組織。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按照面試人選與選拔職位5∶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面試人選,經匯總后在新聞媒體統(tǒng)一公布面試人選及其筆試成績。
(五)面試
面試定于4月下旬舉行(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在領導能力素質和個性特征等方面對選拔職位的適應程度,突出檢測應試者解決崗位工作中實際問題的履職能力。
面試小組由領導干部、專家、組織人事干部和“兩代表一委員”組成。面試時可設一定數量的旁聽席,有意參加旁聽者,經申請批準后,可到現場旁聽。
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各占50%加權計算考試綜合成績,并通知本人。
(六)組織考察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按考察人選與選拔職位3∶1的比例,確定每個職位的考察人選,經體檢合格后確定為考察對象(有體檢不合格的,按綜合成績依次遞補)。在新聞媒體公布選拔職位的考察對象及其考試綜合成績。
(七)研究決定
根據考試、考察情況和具體職位要求,競爭性選拔的副處級領導干部由市委組織部部務會議研究提出擬任人選建議方案,報市委常委會討論作出任用決定,或者決定提出推薦、提名的意見。經常委會集體討論認為無合適人選的,該職位可以空缺;市委組織部競爭性選拔的鄉(xiāng)鎮(zhèn)黨政正職、鄉(xiāng)鎮(zhèn)黨政副職(掛職)由市委組織部部務會議研究,報市委同意后,按干管權限決定任用,或者決定提出推薦、提名的意見。經部務會集體討論認為無合適人選的,報市委同意后,該職位可以空缺;縣(區(qū))競爭性選拔的科級領導干部由縣(區(qū))委組織部部務會議研究提出各職位的擬任人選建議方案,報縣(區(qū))委常委會討論作出任用決定,或者決定提出推薦、提名的意見。經縣(區(qū))委常委會集體討論認為無合適人選的,該職位可以空缺。
(八)任前公示
對每個職位決定任用的干部和決定推薦、提名的干部人選進行公示。
(九)辦理任職手續(xù)
公示后,未發(fā)現影響任用問題的,辦理任職手續(xù)或者按照有關規(guī)定推薦、提名。各職位選拔結果在新聞媒體公布。
競爭性選拔的委任制干部實行一年的試用期,試用期間按規(guī)定享受相應待遇,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勝任的,正式任職;不勝任的,免去試任職務,一般按試任前職務層次安排工作。競爭性選拔的非委任制干部,任職滿一年后,進行考核,勝任者繼續(xù)任職;不勝任的,按原職級另行安排工作。
本公告由市競爭性選拔領導干部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79—2138449、2133764、2144915
舉報電話:0879-12380、2123692
附:
普洱市競爭性選拔領導干部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