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四川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委員會《關于做好2016年高等職業(yè)院校單獨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5〕85號)文件精神,按照《四川托普信息技術職業(yè)學院2016年高職單獨招生方案》的總體要求,制定本技能測試方案。
一、技能測試對象
已經報名參加四川托普信息技術職業(yè)學院2016年單獨招生考試并通過資格審查的所有中職類考生。
二、技能測試時間和地點
測試時間:2016年3月26日,13:00-18:00,各考生具體測試時間詳見學院考務安排表或準考證。
測試地點:各考生具體測試地點詳見學院考務安排表或準考證。
三、技能測試組織形式和時限
專業(yè)技能測試分組分批進行,各專業(yè)根據自身測試要求確定每組測試的人數(分組人數標準詳見各專業(yè)技能測試方案),一組測試結束后下一組方可進入考場進行測試。
技能測試的時限詳見各專業(yè)技能測試方案和大綱。
四、技能測試分值
專業(yè)技能測試總分值為:200分。
五、測試范圍和內容
詳見各專業(yè)技能測試方案和大綱。
六、技能測試組織
1、測試考場設置
根據各專業(yè)報考人數和測試要求分組設置專業(yè)技能測試考場,每個技能測試考場旁邊設置一個候考室。
2、技能測試組人員產生
由3名教師和1名秘書和1名工作人員組成一個技能測試組,負責一個考場的技能測試工作。
各單獨招生專業(yè)所在系于3月18日前按每個單獨招生專業(yè)每個技能測試組推薦3名教師作為技能測試教師候選人、學院人事處提供測試組秘書和工作人員名單,教務處從各系推薦的候選人中隨機抽取3人組成專業(yè)技能測試組,每個測試組確定1名組長;從人事處提供的秘書、工作人員名單中隨機抽取2人作為技能測試現(xiàn)場秘書和工作人員。3月24日通知各技能測試組成員。
各技能測試組組長全面負責專業(yè)技能測試工作,技能測試教師負責考生的技能測試,秘書負責技能測試成績統(tǒng)計和相關組織,工作人員負責測試現(xiàn)場記錄。各專業(yè)技能考場的布置工作由技能測試組負責。
所有技能測試組成員3月24日下午必須參加考前培訓。
3、技能測試引導組人員產生
由1名教師和2名學生志愿者組成一個技能測試引導組,負責一個考場的技能測試引導工作。
學院人事處提供引導組教師名單,學院學工部提供學生志愿者名單,教務處負責從人事處和學工部提供的名單中確定引導組成員。
引導組教師負責候考室現(xiàn)場的全面協(xié)調工作和考生抽簽組織工作,一名學生志愿者負責核對學生信息并記載學生技能測試序號,一名學生志愿者負責引領考生進入考場(考試完后引導離開考場)。
所有引導組成員于3月22日下午必須參加考前培訓。
4、技能測試程序
(1)3月26日13:00開始由技能測試引導組教師組織考生按報考專業(yè)在指定地點抽簽決定技能測試分組及測試順序,并一一核對信息和記載技能測試分組及序號,由測試組秘書張榜公布并交組長備案。未按時抽簽的考生做自動放棄技能測試處理。
(2)考生必須持貼有免冠照片的準考證,按抽簽排定的測試順序,在候考室審核信息,并提前10分鐘抽取技能測試題,依次由引導員分組分批地領入考場。
(3)考生需準時參加面試,若遲到3分鐘做自動棄權處理。
(4)考生不得攜帶任何通訊工具進入技能測試現(xiàn)場,技能測試結束后必須立即離開測試現(xiàn)場。
(5)各組考生的技能測試時間按各專業(yè)技能測試要求確定,詳見各專業(yè)技能測試方案。
5、技能測試成績評定
(1)各專業(yè)技能測試教師按照《四川托普信息技術職業(yè)學院2016年單獨招生技能測試(中職類)評分表》的要求對測試考生進行成績評定,并簽字確認;
(2)各技能測試組秘書負責統(tǒng)計考生成績,考生的技能測試總成績?yōu)?位技能測試教師評定成績總和的算術平均值,按四舍五入取整數。技能測試結束后,技能測試組將經組長簽字的考生技能測試成績統(tǒng)計單和評分表原件交考務辦公室。
四川托普信息技術職業(yè)學院
單獨招生考試考務辦公室